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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5 2024

微電車未領牌上路即將開罰,最重處3,6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!

       為加強管理微型電動二輪車,交通部修法於111年11月30至113年11月29日之2年緩衝期間須掛牌納管。

自113年11月30日起將配合警方進行密集性攔查,針對未掛牌上路之微電車舉發開罰;且緩衝期間之各項權宜措施,

如到點服務、發票遺失切結等措施將取消,請民眾把握113年11月29日前之掛牌最後期限。

       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時,須準備車主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出廠證明、購買之統一發票、

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及規費450元,至監理機關通過實車查核後,即可正式掛牌上路。

 

       為取得微電車出廠證明及符合實車查核規定,建議車主事先洽詢原購買廠商或就近經銷商;為便利車主掛牌作業,

各監理站所將於最後期限前增加至經銷商到點服務場次,請民眾多加利用盡快辦理。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

二輪車專區查詢。